新竹縣新豐鄉員山村 綠景莊園社區土地公事件簿


第二集:福德協會攻擊新管委

第六屆管委會部分管委組成福德協會,未經區權會同意私自在運動公園農地蓋廟,導致住戶不滿
3/28 承諾停止安座
3/28 第六屆管委總辭社區呈無人管理狀態
4/3   福德協會半夜進社區安座
4/28 臨時區權會選出第七屆管委會
          
新管委會與福德協會持續溝通未果
六月起福德協會開始攻擊新管委
6/8 
新管委會基於職權、維護社區利益 
經內部討論表決後
由主委代表管委會對全體住戶發布公告
說明福德協會的重大違規事項
指出蓋廟行為侵犯社區權益
邀請住戶參與刑事訴訟

6/21福德協會對主委寄出存證信函,指稱主委發布不實公告教唆住戶提告



五六月間社區志工隊已無服務
志工隊長也表示無法繼續擔任志工
七月管委會議決議,志工隊暫停運作
志工室正名為活動中心,回歸社區使用
7/23公告請住戶移除私人物品
7/23公告過後
私人物品仍未移除


社區公設    淪為私人聚會場所


  8/13 管委會發布公告
  制定活動中心開啟時間
  為早上 7點到晚上 7點



 8/20主委被控告強制罪
 8/21主委到山崎派出所作筆錄

 9/26收到第二張強制罪通知書
 10/6主委作第二次筆錄



根據福德協會住戶提出的覆議案,
認為管委會8/13公告違反
(1)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3條
(2)刑法304條
因此控告主委強制罪
果真如此?


覆議理由(1)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3條

▲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:有關公寓大廈、基地或附屬設施之管理使用及其他住戶間相互關係,除法令另有規定外,得以規約定之。
「得」(讀作「德」)在法律上是指「可以、都行」,並無強制力。意思是可以制定規約、沒有也沒關係。當沒有規約時,管理權力就回歸管委會。管委會基於職權,制定活動中心開啟時間,全體住戶都應該遵守,並沒有侵害住戶權益的問題。

覆議理由(2)刑法304條強制罪
▲刑法第304條強制罪:以強暴、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。

▲最高法院85年度台非字第356號判決:所謂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,或妨害他人行使權利者,其強暴脅迫之對象,須以「人」為要件,需被害人在場,始有受強暴之可能。
管委會制定活動中心開啟時間僅是針對活動中心「物」作處置。

由上可知 主委完全沒有觸犯強制罪的可能。


8/24早上八月管委會議
福德協會成員以住戶身分列席怒罵叫囂干擾會議進行


九月間發函及打電話到管委工作場所
詢問單位主管是否得知 部屬在社區擔任管委會職務

9/8 協會成員以住戶身分之便  帶領進香團遊覽車直入社區
  有社區監視器畫面為證


協會成員住戶
未經申請 未告知管委會
帶領進香團遊覽車進入社區
卻聲稱只是 帶朋友來拜訪

福德協會在社區公設蓋廟,讓社區有不受管委會管轄的外來勢力存在。未來任何外人皆能以廟為理由隨意進出社區,社區形同門戶洞開,居住安全何在。

8/28管委會對福德協會 提起 民事訴訟 

訴求1. 農地恢復原狀
訴求2. 確認農地是綠景社區專用公設
訴求3. 恢復管委會的唯一管理權

管委會和社區房屋所有權人並列為提告人
目前已有超過 170位所有權人簽署
越多人簽署、越能贏得法官心證
說服法官這就是社區共識!

你能接受社區的未來,因為這間廟,每天遊覽車載香客進出,到處有八家將晃來晃去,廟會鑼鼓喧天,吵雜喧嘩零亂不堪?

你我都住這,你我的小孩也會住這,綠景就是我們的未來。十幾年後,當你的小孩問你,爸媽當初為何你們要蓋廟呢?你要怎麼回答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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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大事記
2018/12/15綠景社區志工隊宣稱撿到一尊土地公
2018/02/14開挖地基 動土大典
2019/03/06行動土地公廟進入綠景莊園 , 安廟
2019/03/06~19持續施工
2019/03/10~18連署陳情書陳情 要求管委會出面
2019/03/19管委會回覆
2019/03/21村長回覆
2019/03/25連署達到上百份遞交福德宮主委 (兼村長)
2019/03/28福德發展協會、村長、管委會,在社區召開說明會。上百位住戶參加。
2019/03/28村長暨福德協會主委承諾了三次,4/4登龕安座停止

當晚第六屆主委宣布管委會總辭
2019/03/28~04/023/28 說明會後繼續蓋、沒有任何停工跡象。
2019/04/02土地公廟完工
2019/04/02村長暨福德協會主委宣布:不再插手土地公廟事務
2019/04/03半夜提前安座登龕
2019/04/04住戶舉白布條抗議,記者議員到場關心
2019/04/284/28 星期日早上九點,社區涼亭,開區權會

本次區權會唯一目標:選出第七屆管委會

2018/12/15 


撿到土地公的同一天 支會總幹事失物招領不到半天
就宣稱 到文財土地公廟(母廟)擲筊 五個聖杯
土地公說要留在綠景 開始募款 也出現廟的報價單
點圖可以檢視原尺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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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/03/19管委會回覆


管委會聲明書:

土地公廟為福德發展協會自行募款興建,不屬於社區公共設施,管委會無權管轄也無須知會住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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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/03/21 村長回覆


村長聲明書: 福德發展協會在社區蓋 廟是造福社區,請大家 歡迎土地公的到來! 村長並指稱住戶討論是 動作頻頻 、私下串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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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集:福德協會攻擊新管委 第六屆管委會部分管委組成福德協會,未經區權會同意私自在運動公園農地蓋廟,導致住戶不滿 3/28 承諾停止安座 3/28 第六屆管委總辭社區呈無人管理狀態 4/3   福德協會半夜進社區安座 4/28 臨時區權會選出第七屆管委...